中国法院新闻讯(任万民)“听了‘百姓的知心法官——黄志丽’的感人事迹,使我更加坚定了做一名为百姓排忧解难好法官的梦想!”和静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阿孜古丽说。
2016年4月19日上午,和静县人民法院全院干警在该院五楼会议室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百姓的知心法官——黄志丽”先进事迹视频报道会。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文平、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刘颖、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东园社区党总支书记陈小红、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前锋社区居民游玉华、闽南日报社记者黄妍婷以及黄志丽同志本人先后讲述了“百姓的知心法官——黄志丽”的先进事迹。
黄志丽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一庭副庭长,她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4年,心系百姓、忠诚敬业,善用调解艺术耐心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知心法官”,曾荣获“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等荣誉称号,近日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黄志丽同志说:“在当事人眼里,法官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一个群体,所以一言一行至关重要。”她坚持以案释法,以高度的责任感,向社会传递着依法治国的脉动,让法治之树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之中。她的先进事迹感召人们:法治大厦的构建,是法治工作者的使命,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主持报告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全国法院要深入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以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激励引导广大干警坚定法治信仰、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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