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针对重点问题督查督办,切实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原标题:【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访谈之五】
访谈主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查扶贫等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嘉宾简介:王立平 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
覃黎魁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反腐三人谈”。在节目开始之前我们先看一段视频:
解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都强调,要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2016年3月11日,王岐山同志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贵州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2016年4月,中央纪委召开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2017年7月3日,王岐山同志出席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他在讲话中强调,要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
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针对重点问题督查督办,切实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中央纪委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目前已经开展了四批。其中,前三批次重点督办覆盖25个省区市,涉及扶贫领域160多件问题线索,处理责任人880多名。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国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2064个,处理100396人,其中,扶贫领域16193个问题,处理20083人。
主持人: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扎实做好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如何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今天我们邀请到两位嘉宾来到演播室,一起来聊一聊“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查扶贫领域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个话题。一位是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王立平。王立平同志,您好!
王立平: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一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覃黎魁。覃黎魁同志,您好!
覃黎魁: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中央纪委明确提出,要加强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集中县、乡的督办督查。王立平同志,江苏省纪委是如何推进重点县、乡督办督查工作的?
王立平:根据中央纪委部署要求,我们通过信访、执纪审查、媒体监督等数据分析比对,将集体“三资”管理、涉农补贴、扶贫救济等问题反映比较集中、具有典型性的地区作为重点县,省纪委专门向县级党委、纪委发出通知,明确督办任务、期限和要求,强调督办期间省、市纪委交办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线索,一律按督办件要求办理,在查清问题、严肃处理的同时,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制度,堵住漏洞,加强长效监管。督办过程中,省市纪委全程跟踪督导,督办到期后,进行综合评估,既要看整改工作情况,又要看巡视、审计等监督部门意见,更要看群众评价和真实感受。对责任落实到位、督办成效明显的,解除重点督办,对达不到督办要求的,严肃约谈并延期督办。我们第一批对滨海、赣榆、兴化3个重点县进行了重点督办,三地共排查问题线索1083条、处理330人,并针对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开展农村财务管理、扶贫资金使用、低保政策落实、村务公开等9个方面专项治理。目前,省纪委正在对第一批重点督办县开展综合评定和梳理确定第二批重点督办县。我们还督促各设区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选择一批重点县、乡督查督办,目前,全省13个市已对7个重点县、24个重点乡镇开展重点督办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主持人:王立平同志,您刚才谈到对涉农补贴、扶贫救济方面问题突出、群众反应强烈的地区,省纪委会重点督办,必要时会直接调查核实。请您给我们详细介绍一下江苏这方面的做法。
王立平:“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始终坚定执纪为民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又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中,我们结合实际,重点在“两查”上求实效:
一方面,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进行“直查”。我们围绕扶贫、惠农、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以及案情相对复杂、调查进展缓慢的重点问题,直接派员赴市县牵头开展调查工作。比如去年6月,我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扶贫办、赣榆农村商业银行等单位违规套取扶贫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和奖励资金问题被媒体曝光后,省纪委立即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省财政厅、省农村信用社联社以及连云港市纪委进行查处,经两个多月多次核查会办,共查处赣榆区扶贫办、农工办、财政局以及赣榆农村商业银行相关责任人员16名,违规套取的扶贫小额贷款奖励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共2073万余元全部收缴财政。
另一方面,对重点问题、重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抽查”。为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能认真受理、及时核查、恰当处理,我们在要求市县纪委直查快办的同时,强化对重点问题、重点事项办理情况的“抽查”。去年底,我们组成6个组,对13个设区市群众举报件的办件质量开展专项检查,对26个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共核查群众举报469件,逐一检查办件流程、案件调查、执纪问责、问题整改等情况,检查结果在全省进行了通报,对各地存在的问题逐一反馈,督促整改纠正。今年上半年,我们又针对审计部门、新闻媒体等移送的问题,专门抽调纪检干部和媒体记者联合开展明察暗访,先后分3批共派出10个组,深入11个县、36个乡镇及县级职能部门进行抽查,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到户走访村民110户,实地查看相关问题查处及后续整改情况,对处置不力、进展缓慢甚至弄虚作假的,督促严肃问责,目前已处理相关责任人5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7人、组织处理34人,并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1个县级职能部门党组、2个乡镇党委和17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包括对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主持人:接下来请覃黎魁同志介绍一下广西扶贫攻坚工作的基本情况。
覃黎魁:广西地处祖国南疆,是一个后发展欠发达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也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2016年至2020年,广西平均每年要帮助1000个贫困村“摘帽”、90多万群众脱贫,脱贫攻坚任务非常艰巨。十八大以来,广西党委、政府坚决落实中央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大力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工作,2016年,广西减贫111万人,减贫人数排全国第一位,减贫速度25%,排全国第二位;2016年全区实现了943个贫困村、4个贫困县脱贫摘帽。今年4月,中办、国办对中西部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通报中,广西获“综合评价好”的等次。
但是,广西扶贫攻坚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扶贫领域项目和资金点多面广,一些党员干部侵占、截留、变相索要好处费等问题仍比较突出,农村危房改造、低保医保、新农合、扶贫救济等方面优亲厚友、挪用侵占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重争取、轻监管,扶贫资金效益较差,扶贫项目立项审批、项目招投标、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实施和验收等环节仍存在漏洞。三是“一案双查”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和部门认识不到位,担心扶贫领域查案太多会影响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推进脱贫攻坚。
主持人:覃黎魁同志,刚才您介绍了广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请问广西纪检监察机关在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覃黎魁:中央和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精准扶贫战略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2015年9月到2016年6月,全区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共立案15338件,党纪政纪处分12410人,移送司法机关514人。2016年7月以来,全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抓、长久抓,贯穿“十三五”时期,工作开展至今,全区共立案4896件、党纪政纪处分2220人。主要做法有:
一是压实“两个责任”。自治区党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为全区各级党委、党委书记树立了标杆;全区各级党委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号工程”部署推进。自治区纪委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工作座谈会、约谈会等方式,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形成区、市、县、乡、村和部门“一盘棋”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区内报纸、广播、电视开辟宣传专栏,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等平台推送新闻资讯信息,全方位、多角度把党的政策和专项工作宣传进入“千家万户”。比如自治区纪委印发了1万多份宣传画,张贴到每个行政村,让广大群众知道纪委的举报电话、联络方式。我们还充分调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力量开展巡查调研,深化群众监督,共组织巡查调研活动894次,覆盖14个市110个县1280个乡镇,参加代表、委员10522人,召开座谈会1815场,提出意见、建议2791条。
三是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强化政策感召,敦促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退违纪款2.22亿元。如梧州市共举办集中清退违纪款现场会86次,退还群众859万元。在退款现场会上拿到被“侵吞”了的补贴款后,很多群众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紧盯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关键环节,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处置线索;加大问题线索督办,重点对扶贫县、扶贫村或者有重点扶贫项目的地方进行督查督办,全区共督办问题线索2201件。强化执纪审查,改变了基层纪委不想、不敢、不会、不能监督局面。强化通报曝光,共点名道姓通报典型违纪案件2443起。
主持人:王立平同志,江苏虽然是发达省份,但也有不少贫困地区,请您介绍一下江苏省纪委是如何督办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
王立平:我们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一热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履职,对省级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及部分市县开展了调研摸底,针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部署开展专项督查;针对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局部地区存在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题督办,实施精准打击、进行集中治理。比如,去年7月,审计部门向省人大报告审计情况时指出涟水、东海等地在省级扶贫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有商品房、车辆,有的甚至本身就是财政供养人员,还有的乡镇挤占挪用省级扶贫资金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流转补偿等支出。对此,我们第一时间督促审计部门移送具体问题线索,迅速组织开展扶贫专项资金问题多轮次、滚动式专题督办,督促苏北5市9县纪委进行核查,每周报送进展情况,直至情况见底、查处到位并责令整改,共有509名责任人因优亲厚友、编造虚假资料或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等问题被问责处理。目前,我们正在督促民政部门对全省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排查,下一步,我们将对职能部门移送的问题继续开展专题督办,推动解决扶贫救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持人:覃黎魁同志,请问广西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督办、严格执纪审查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
覃黎魁:一是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紧紧盯住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发放等关键环节,对2013年以来各类信访举报和监督检查、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以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清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并按照五类标准分类处置,集中核查突破。比如桂林市建立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台账,形成了18大类198项清单,重点核验住建、民政、卫计、教育、林业等22个系统监管的资金,查出问题金额5.39亿元。
二是对问题重大、情况典型、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线索,实行重点督办。自治区纪委制定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督办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定期梳理问题线索,选择比较具体、可查性强、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线索交党风政风监督室督办;党风政风监督室再将督办的问题线索交各市纪委或本委纪检监察室进行具体办理,并对办理的情况进行跟踪,对初步处理意见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处理上的平衡。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纪委7批次督办269件,市、县(区)督办2201件、立案1003件、党政纪处分443人。
三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市、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协调配合,把在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以及干部态度生冷、简单粗暴、推诿扯皮等“作风不实”等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对在扶贫领域执纪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倾向性、苗头性和轻微违纪问题,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早提醒早打招呼,防止积小错成大祸。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约谈3400多人次、谈心提醒586人次、诫勉谈话124人次,有力推动了党员干部作风好转。
主持人:王立平同志,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键要督促市县乡党委、纪委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江苏是如何结合督查督办工作,推动责任落到实处的?
王立平:在督办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在扶贫领域专题督办工作中,我们督促各地及各有关部门把这项工作作为年度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特别是督促县乡两级作为主要任务,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具体来说,在重点县乡督办方面,省纪委直接约谈县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面对面传导压力,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我们督促重点县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今年3月,第一批3个重点县党委、纪委“一把手”应邀走进省级媒体联动直播现场,面向社会报告履行“两个责任”、推进专项整治情况,并通过现场盘点、比对、质询等方式,接受群众检验和评判,进一步查找问题不足,公开做出承诺,倒逼责任落实。在重点问题督办方面,我们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一手查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一手查履责不力的领导干部,以刚性追责、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省纪委先后派专人赴13个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现场督办,强力推进,确保重点问题事实查清、问责到位。比如,省纪委在督办查处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林场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问题时,除对4名直接责任人进行查处外,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乡镇、区农委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在扶贫领域专题督办方面,我们探索推动纪委专责监督与媒体舆论监督深度融合,在6月23日,督促省级媒体联合组织一场“扶贫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主题直播活动,进一步推动省级扶贫、财政、民政等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形成全省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扶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主持人:覃黎魁同志,请问您在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当中有哪些体会?
覃黎魁:一是推动了“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广西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抓手,一步一个脚印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二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贪占克扣、虚报冒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群众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的实惠。三是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不敢”、“知止”氛围。人民群众明显感受到基层干部见得勤了,办事不卡壳了,享受政策实惠多了。四是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通过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解决了基层干部“雁过拔毛”的问题,好作风好传统正在回归,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在不断重塑,收获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主持人:王立平同志,江苏今年在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有哪些新的举措?
王立平:今年年初,根据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关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省纪委二次全会对全省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提出明确要求,省纪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今年4月至12月,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处扶贫、民生领域侵占截留、套取挪用、贪污私分财政补贴资金,以及扶贫惠民政策执行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以“精准”监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中央和省惠民政策“精准”落地、取得实效。具体讲,今年我省在扶贫民生领域,着力推进三项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侧重“抓两头、带中间”,即盯住建档立卡户和成效评估这“两头”,督促扶贫主管部门开展建档立卡户专项核查,督促审计部门开展扶贫资金、扶贫项目专项审计,督促财政部门开展扶贫资金、减贫成效专项评估,强化对扶贫资金拨付使用过程的监控,同时督促各地各职能部门开展扶贫政策执行情况“回头看”,查短板、找漏洞,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二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侧重“抓两线、促公开”,即督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梳理排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风险点,健全村级资产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健全线上、线下监管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
三是开展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治理。侧重“抓两面、求长效”,即督促财政、农业等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开展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总结防控系统性廉政风险的有效措施和典型经验,通过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在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的同时,协调推进惠农资金整合和补贴发放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在推进三个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化“三转”,找准“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定位,加大“监督的再监督”力度,注重运用大数据资源精准发现问题,整合内部信访举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巡视巡察等数据资源,准确把握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和作风问题新动向,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和挂牌督办,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努力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的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主持人:覃黎魁同志,对于整治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广西下一步还有什么工作安排?
覃黎魁: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牵头管总的作用,采取约谈、巡查调研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二是进一步发挥职能部门监督作用。督促有扶贫资金管理监督的重点部门开展本系统“纵向”资金监管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申报、分配、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三是进一步紧跟脱贫攻坚工作。对2016年已脱贫摘帽县(市、区)、村开展“回头看”,对2017年计划脱贫摘帽的县(市、区)、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督查督办。同时紧盯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纪问题,对扶贫县/村的重点扶贫项目实行100%的核查核验。四是进一步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加强与检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强化纪律审查力度,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是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建设、机制完善、流程再造,抓牢基层、打牢基础,积极探索形成治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综合效应。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两位的介绍。刚才,围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查扶贫等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个话题,两位嘉宾都用具体的事例和数据,详细地给我们介绍了各自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再次感谢两位做客我们“反腐三人谈”,也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中国法纪网摘编: 任薏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