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安部通报曝光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前,公安部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3起问题分别是:
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黄埔边检站三队干部张少锋在重大安保活动期间饮酒并严重影响执勤工作问题。2017年9月1日,张少锋在重大活动安保期间与他人聚餐饮酒,严重影响执勤工作,且在组织多次就其嗜酒影响正常工作问题对其提醒、诫勉谈话后,仍不能约束、纠正自己的行为。张少锋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山西省宁武县公安局副局长宫建忠工作期间饮酒问题。2017年5月16日(工作日)中午,宫建忠等7人在宁武县温州饭店吃饭并饮酒(2瓶汾酒)。下午上班后,其饮酒行为被省纪委明察暗访组掌握,宫建忠向省纪委工作组如实交代了中午吃饭饮酒的详细情况。宫建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免职处理。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廖文群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2017年1月6日,宜昌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常务副局长李秀华提议,给拟交流任职的宜昌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冯明静饯行,邀请了消防支队支队长金建立、政委朱正洪(时任)等班子成员以及廖文群在西陵公安分局食堂聚餐。廖文群擅自从超市购买了2箱茅台酒及葡萄酒、水果、牛奶等物品用于聚餐,共计15764.22元,事后在支队公款报销。廖文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免职处理,李秀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金建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正洪、冯明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加聚餐的支队党委成员被诫勉谈话;追缴应由个人承担的茅台酒等费用15764.22元及餐费1008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部党委和驻公安部纪检组以永远在路上的意志和韧劲,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坚决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但作风建设任重道远,高压之下仍有极个别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警不收手、不知止,受到严肃查处。仅今年以来,驻公安部纪检组已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起、22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公安部日前专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通知,明确提出“七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公务接待饮用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酒类;决不允许部门和单位之间相互宴请饮酒;决不允许公款购买消费任何酒类;决不允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决不允许出入“私人会所”,参与“一桌餐”等形式的吃请活动;决不允许公款旅游、健身等;决不允许公款送月饼等节礼。通知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各级公安纪检组织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七个决不允许”问题紧盯不放、严查快处、公开曝光,特别是中秋国庆期间,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深化“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努力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驻公安部纪检组)
中国法纪网摘编: 任薏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