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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20-10-28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金薇)“现在开庭!” 10月27日上午9点整,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第一审判庭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落声,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东亮作为案件审判长,宣布一起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庭审正式开始。

  此次行政公益诉讼案是由公诉人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因辖区某森林公安局对额穆镇居民张某某擅自非法开垦2944平方米国有林地用于种植人参的情况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向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辖区某森林公安局对额穆镇居民张某某擅自非法开垦2944平方米国有林地用于种植人参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保护土地资源,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春明出庭履行职责。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由吴东亮院长担任审判长,与副院长马延青、立案庭庭长段晓君及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了7人制合议庭。庭前,吴东亮院长与合议庭成员一起,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制作详实阅卷笔录,研究制定庭审预案,明确合议庭成员分工,并主持召开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问题,组织控辩双方展示证据,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归纳庭审焦点,为保障庭审公正高效进行做好准备。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有序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流畅,庭审条理清晰,焦点集中,重点突出,审判节奏明快有力,庭审礼仪得当,法庭纪律有序、严肃,彰显了法律的庄严正义。

  因本案较为复杂且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合议庭决定对本案择期宣判。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贯彻落实入额院庭长带头办理较为复杂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是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重要举措。入额院领导开庭审理案件既有利于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动态,又能发挥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也极大地鼓舞了法官干警士气,有力提升了审判质量。缩短了法院、法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进一步增强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树立了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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