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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察机关:让公正能看得见

发布时间:2012-09-13  来源:央视网  字体大小[ ]

检务公开:让公正以看得见方式实现

深圳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情况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而监督者更应该接受监督。2010年12月,在市检察院举行的聘任仪式上,来自各行各业的90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10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受聘担任市检察院的执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预防咨询委员。同时,还有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组织、专业人士、普通老百姓共50人受聘担任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他们的职责是对检察机关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发生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贪赃枉法等“七类案件或事项”进行监督。一年多来,经人民监督员评议表决的案件共计44件52人,其中提出监督意见的有3件3人。这是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难题,探索外部监督形式、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举措之一。

  互动:让检察机关不再神秘

  “以前一直在网络上围观,今天到实地参观,以往感觉检察机关很神秘,现在终于可以一窥究竟,非常佩服检察机关的公开透明和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的信心和勇气。”这是2011年6月22日,市检察院举办的一场主题为“微博网友来参观,检察与你零距离”专场开放日活动中一位网友现场的感慨。

  去年6月 22日,市检察院联合南山区院、宝安区院,在全国首创举办了这场微博网友开放日活动,得到众多微博网友的热烈响应。当日,包括在校大学生、电视台兼职评论员、本地论坛活跃分子等54名普通网友通过自愿报名参加了这场活动,大量网友在线“围观”,成为网络上的一件“新鲜事”。在个人微博上,网友冷锋留言“政府与百姓之间的信任很重要,这样的活动常态化,有助于在一定范围内化解一定程度的矛盾”;网友“身未动-心已远”留言:“感谢你们热情的接待和专业的讲解!获益匪浅!”;博友“WK_LA”留言“望深圳检察院良好的服务、优质的工作能映射向全国”。

  近年,深圳市、区两级检察机关统一开设阳光检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控告、申诉、咨询、接访等“一站式”的窗口服务;依托案件管理平台开发并逐步完善了互联网案件查询系统,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全方位”的案件查询和阅卷服务;将“检察开放日”活动制度化和常态化,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团体代表、律师代表、媒体记者、普通市民及境外人士参加,举办各类开放日活动近100场次;敞开“禁区”,先后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执法监督员列席检委会、旁听案件讨论会、参加案件公开审查、观摩公诉出庭活动,迄今已逾200人次。通过以上举措,深圳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了严格、文明、公正司法。

  监督: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2012年5月26日,深圳滨海大道发生一起跑车肇事撞击出租车致出租车内3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网上发起了对于肇事司机是否存在顶包的疑问,引起了全国媒体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并因此引发了有关执法机关信任度、深圳城市形象以及公正、诚信等话题的大讨论。据此,深圳市检察院及时介入该案侦查活动,对于公安机关的取证以及整个办案程序进行提前监督,最终证实公安机关的侦查结论正确,不存在顶包现象,并在第一时间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向社会以及媒体发出声音,阐明观点。

  此举赢得了公众的普遍好评,微博信息10个小时内被转发和评论就超过15000条。有网友表示检察院的微博发布“使原本失控的民愤重新回到轨道”。此后,我院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张弛有度,依法及时公开该案的工作进展,并通过自愿报名,适时邀请来自律师界、医疗界、科技界的12名人大代表,全程旁听该案的审查批捕案件讨论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案情重大且舆论关注的案件中,创新监督形式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检察机关的案件讨论,这在深圳检察机关还是第一次,在全国也不多见。2012年5月31日,深圳《晶报》特意以“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致敬”为题发表社论,称赞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此次公安机关案件侦查的做法和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态度。

  举报:让媒体成为检察机关反腐败重要帮手

  这几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在密切与媒体联系的同时,借助日益发达的媒体力量,通过媒体报道的公共事件以及披露的信息查办了一批影响颇大的案件,并通过媒体发动广大市民举报腐败犯罪,从而拓宽职务犯罪查办的来源渠道,实现了检、媒之间的良性互动。2011年11月初,根据媒体关于宝安区公明海发酱料厂大量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报道,深圳市检察院反渎局工作人员敏锐发现背后可能存在职务犯罪问题。经过细致初查,最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5名工作人员被立案查办。该案既是《刑法修正案(八)》增设“食品监管渎职罪”以来,深圳第一宗、全国范围内尚不多见的新渎职罪名实例,同时也是深圳检察机关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善用媒体“爆料”,深挖食品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典型“战例”。该案的成功办理积极回应了社会和群众的关注,有力打击了关乎民生民利的渎职犯罪行为。在保障和推进司法公正的同时,还推动了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措施服务民生民利,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完善绩效考核、堵塞制度漏洞等方式,加大了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力度。

  类似通过听取网络意见开展反腐的案件还有被本地网友戏称的“桥修修”事件。2011年底,新华社、南方都市报等国内多家主要媒体曝光盐田区多座人行天桥翻修工程存在偷工减料、多次转包情况,引发社会各界广泛讨论,被网民称为“桥修修”。“桥修修”的舆情直指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问题,也引发了市、区“两会”代表的高度关注。经侦查发现,深圳市路桥集团盐田分公司经理施某以及工程部部长周某、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黎某等人存在贪污、受贿、行贿等犯罪事实。最终,检察机关在该事件中共立案5件5人。

  微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近年,深圳市检察院适应网络时代的要求,改版门户网站增设大众留言板及时回复网民提问,开通微博评论和私信功能收集公众意见,实现了检察机关与普通网民的近距离接触;尊重不同人群的关注话题、思维方式和表达习惯,善意看待“拍砖”和“灌水”,努力以网民所习惯的方式与之形成良性互动;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网友的网上举报问题,仅一年来通过微博私信、网站留言等方式收集、移送案件线索和举报材料10余宗,个别线索已经列入初查范围。良性互动促进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批评权和建议权,有助于加深理解,彼此信任,缓解矛盾,是司法民主化的有益尝试。

  今年,自省委部署开展“三打两建”专项工作以来,深圳检察机关着力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民生民利以及“保护伞”类的职务犯罪,发挥着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主战场作用。2012年4月,一场在全国范围内引起震动的深圳医疗系统反腐风暴悄悄展开。6月初,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深圳13家医院9名院长、7名科室负责人立案侦查。在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官方微博第一时间发布相关消息,让网民对于案件的后续处理有明确的信息来源,同时对于检察机关的办案进行公开透明的监督。例如:医疗系统案件查处过程中,有网友爆料称某位被立案侦查的医院领导被检察机关带走后没几天又出来了,并质疑是不是被摆平了。但实际情况是,检察机关只是依据法律规定,对该名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这并不影响检察机关对于案件以及当事人的查处。对此,我们通过微博及时进行了澄清,让网民的疑惑顿时消解,一些对于检察机关办理人情案的谣言也不攻自破;同时,通过这种透明的接受监督的方式,也促使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廉洁公正执法的意识树立得更加牢固。(记者 武彦)

检察新闻网摘编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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