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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两部门联合开展民事诉讼领域职务犯罪预防

发布时间:2012-09-28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字体大小[ ]

  正义网北京9月27日电(记者戴佳)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将联合开展民事诉讼领域职务犯罪专题预防工作,针对民事诉讼过程中立案审查、证据采信、财产保全、审理判决、裁决执行、司法变卖拍卖财产等关键岗位、环节,积极开展犯罪风险预警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

  高检院民事行政检察厅、职务犯罪预防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开展以“维护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民事诉讼领域职务犯罪专题预防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要大力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加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同时,正确树立和强化预防理念。民行检察部门要通过办案积极发现容易产生职务犯罪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并及时向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提出相关预防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自身监督。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要增强开展民事诉讼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紧密结合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全面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要结合学习宣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大力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在宣传教育活动中,要注重面向民事诉讼密切相关或可能施加重要影响的领导干部、立案审查人员、案件审理人员、执行人员等因岗施教;要坚持倡导性和警示性相结合,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指导性;要紧紧围绕严格公正廉洁执法这一永恒主题,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指导性。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要加强与法院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案件剖析会等形式,认真梳理民事诉讼业务流程,分析预测民事诉讼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风险点。针对立案审查、证据采信、财产保全、审理判决、裁决执行、司法变卖拍卖财产等关键岗位、环节,积极开展犯罪风险预警工作,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要重视加强对当事人、律师、其他诉讼代理人参与民事诉讼行为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依法经营、规范管理、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教育监督,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诉讼参加人的贿赂犯罪。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要结合查办案件,积极查找民事诉讼领域的体制漏洞和机制问题,从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强监督等方面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廉政制度建设。通过采取视频讲座、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强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学习,深刻领会立法精神,熟练掌握新规定和新要求,全面提升自身执法能力和水平。

  作者:戴佳

检察新闻网摘编张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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